證據(jù)確鑿,事實明確,罪行清楚。
這一整天便沒有第二個犯人,每過審一件案情,便有人書寫了告示,貼在告示板上,然后舉著繞場一周。
總結案情,一共犯行兇傷人案件五件,致殘或重傷害三人,輕傷十余人;
強占他人財物,惡意拖欠貨款,有欺詐嫌疑的,十一件。涉及九家商戶,兩家農(nóng)戶;
調(diào)戲婦女共一百余次,嚴重敗壞開封府風氣;
利用家世幫人賄賂衙門脫罪,共四次,總金額高達一千余貫;
伙同他人,私放印子錢,致使破產(chǎn)者二十余戶,非法獲利三千余貫。
數(shù)罪并罰,流放總里程加總為七千五百里,刑杖五百三十下,罰銅兩千兩百斤,并站枷十五日。
“議罪吧!”
罪名,由公訴人來定;刑罰,由判官出;罪名成不成立,那就要看審判庭了。
吳沖家里門路尚可,這位訟師在大名府也算戰(zhàn)功赫赫,是周家的御用法務代表。
在最后合議之前,雙方代表,還有一次跟陪審員做最后陳述的機會。
那訟師先是讓吳公子給陪審團鞠躬,然后才整理衣冠,緩步眾人面前。
“諸公都是大宋賢達,內(nèi)心自有公平,無論小可如何辨說,諸君都將做出最正確之判定。
“鄙人要說的是,他還年幼啊!
“吳沖,本系璞玉未琢之身,雖蒙圣朝教化,然其雙親膺朝廷重職,盡瘁國事,疏于庭訓,致令孤雛失護,墮于市井蠅蚋之群。彼等豺聲蜂目之徒,投隙抵罅,日以斗雞走犬之術蠱惑純良——嗟乎!黃口孺子,焉辨鴆毒?
今吳沖聘妻未娶,六禮未成,猶是童子清白之體。
若以成人律法繩之,譬如春苗未秀而遭霜雪——可乎?
昔孔圣云“不教而誅謂之虐”,今吳沖墮彀,實因無人啟其明聰,導其善性,罪在教化之缺,豈在蒙昧之心?
權宜之計,實為社稷!
諸公明鑒:此子乃將門后裔,若遽加斧鉞,則高堂泣血,令陣前父兄傷心。
昔《禮記》載“刑不上大夫”,非為私也,蓋因士族乃國本之枝!
伏乞雷霆暫收,雨露徐降!
但得網(wǎng)開一面,必令其改過自新,勤修苦練兵書戰(zhàn)策,翌日報效朝廷。
如此則朝廷得仁治之名,明府獲慈父之譽。
而汴京百姓聞之,亦知我大宋寬宥如海——善哉!
此誠三綱不墮,五常重光之德政也!
總結起來就是:他還是個孩子,請你們看在他家為國戍邊的面上,輕拿輕放,給年輕人一個重新上路的機會。
訟師說完,裝模作樣的訓斥了吳沖兩句,還讓他發(fā)下誓言,從此絕不再行欺凌之事。
吳沖得了暗示,撲通一聲跪在地上,邊磕頭邊懺悔,不時還抽自己幾個耳光。
聲淚俱下,痛徹心扉,好不感人的一出浪子回頭。
權貴們都揣著膽兒,眉頭跟毛毛蟲燙腳了似的,一抽一抽的蛄蛹。
媽耶,你們吳家這么搞,不是把大家往火坑里推么?
沒看見今天什么形式,弄不好大伙全要交代在這里。還逞三寸不爛之舌,行罔顧事實之舉,難不成,你們待會能從這數(shù)萬人的頭上飛出去?
“反對,我等反對!”
一個勛貴不遵紀律,沒他發(fā)言,卻突然間站了起來。
“十三歲便可以騎馬,十五歲就得服從勞役,十八歲要面臨兵役征發(fā),這吳家小子都要加冠了,不小了。”
一個人站起來,其他人也趕緊表態(tài),要跟吳家劃清界限。
“請府君大人秉公處置,我等支持大宋律法,絕無對此等敗類同情之意。”
趙虎帶著衙役執(zhí)行紀律,幾棍子下去,所有人都老實了。
現(xiàn)在,輪到公訴人陳詞。
作為代表官府的司法參軍,原則是:“公清、明察、仁恕、平允”。
第一條,他批駁道:
“簪纓非護身之符,律法乃天下之秤!“
此子雖出朱門,然欺詐商戶、毆傷人命,罪證鑿然如山
若因為他是功臣之后,就寬縱減罪,那寒門冤者也服了徭役,服了兵役,繳納了賦稅,豈不是白干了?
第二條,說嫌犯年幼無知。
然《宋刑統(tǒng)》載“十五成丁“,他能從吳家分家出來建立家業(yè),說明這就是成年了。
第三條,說什么不教而誅,簡直是胡說八道。
“哀矜非縱惡,刑措在懲兇!“
再過幾年,這小子都要罄南山之竹,書惡不盡了。還聊教化,大宋立國百年,有多少這樣的兇徒。
根兒就不行,再修也是棵歪樹。
“非不教也,實其驕縱自絕于教化!”
參軍表示,這樣的人,天生就是禍害,不重重的判了,京城的風氣就好不了。
諸位賢達,你們應該有大局觀,著眼于大宋國都的法治環(huán)境建設,國朝的健康發(fā)展,趕快把這小子嘎了。
你們瞅瞅吧,外面左一層、右一層的可全是人。
要是最后這小子被輕輕放過,今天可不是昨日,咱們都要被憤怒的人群給淹沒,然后踩成肉泥。
蘇軾宣布,合議!
隱約中,他感覺有人在窺視自己,借著休息的功夫,他也取了自己的望遠鏡,往鐵塔的方向看來。
果然,上面有人。
會是誰呢,曹佾還是韓琦,或者是陛下?
休息之后,合議已經(jīng)有了結果,書記員拿著封好的信交給自己。
蘇軾凝重的看著前方這無邊無際的百姓,他心里有些激動,當然,還有那么一點點慚愧。
操弄人心,不是圣人所為啊。
自己作為一個放火之人,真沒把握,這把火會燒到什么程度。
來吧,讓事實來見證吧。
回到座位,鼓聲三通響罷,一聲驚人心魄的銅鑼。
“現(xiàn)在宣判.......”
忽然,遠處人群硬擠出來一條道路,一個人左歪一下,右撇一下,跌跌撞撞的往這邊走著。
“蘇學士請慢,我有話說!”
權貴們紛紛伸長了脖子,這人誰啊,難道是天子派人來宣詔了么,再來一次赦免。
窮苦百姓們也期盼著,希望來的是一個持有更新罪證的原告,給吳沖的死刑壓上最后一塊石頭。
可誰也沒能如愿,來者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,一身長褂,肩上還扛著褡褳,身上風塵仆仆,顯然是剛出門回來。
“下官竇憲,請令尹重新定刑,這番定罪之法,不合我大宋律!”
眾人心里納悶,你誰呀,家住大海邊怎么著?
咱蘇學士可是歐陽修的門生,官家的親密戰(zhàn)友,大宋朝鼎鼎有名,他排第二沒人敢排第一的天才。
人家創(chuàng)立的制度,輪到你個小糙老頭子反對。
很快,蘇軾的本地幕僚認出來人,這人還真有資格談談審判規(guī)矩的事兒。
他是誰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祖上是誰,竇儀聽過么,《宋刑統(tǒng)》的編撰負責人啊。
“來了,肉戲來了,辯法終于開始了!”
李長安又一次登上了鐵塔,看著他派出去的馬仔終于上了舞臺,終于又有了期待。